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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王八蛋 #柯文哲 #小編別亂學
柯文哲的留言真是太狂了,多少粉專的小編也想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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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王八蛋 #柯文哲 #小編別亂學
柯文哲的留言真是太狂了,多少粉專的小編也想這樣口無遮攔,但誰敢啊XD
 
雖然沒有直接寫出「王八蛋」三個字,但從柯P留言的前後文來看,明顯直指Pamela為王八蛋,所以柯P和P小姐有刑法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的問題。
甚至由於是臉書上留言,屬於 #散布文字 犯誹謗罪,會比起一般口語誹謗判得更重。
 
但P小姐會不會吉?檢察官會不會因此起訴?或著P小姐會採取自訴?
如果採自訴,對受任律師來說一定是很特別的經驗…告市長欸!!
 
🎸藉這個機會想想,如果是小編自己留言,粉專的老闆要負責嗎?
 
雖然粉絲專頁是公眾人物,小編只負責經營,但是否侵權是以行為人為觀點來看,而不是看粉專的照片是誰;而實際上在粉專的經營裡,也看得出是由哪一個小編在發文、回復。
因此,小編會有刑事公然侮辱與誹謗的問題,另外也有民事侵害名譽權的損賠責任要由自己承擔,不會因為躲在粉專後就沒有責任喔。
 
那柯P或其他粉專老闆可以說一切都是小編的錯,與我無關嗎?
 
依照民法188條,僱用人(老闆)要對受僱人(小編) #執行職務 時所犯的侵權行為負責。
小編的工作本來就在經營粉專,回覆留言就屬於小編的職務範圍,則留言回嗆王八蛋當然是執行職務時侵害他人名譽權。
而粉專的經營,老闆大多也是粉專管理員之一,就算不是,也有能力與權利去管理、監督與修改貼文與留言,所以老闆就可能得依照188條負擔連帶賠償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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🎸 這次事件柯P或P小姐吉的成嗎?有主張「可受公評之事」來免責的空間嗎?
 
刑法311條有一個誹謗與侮辱的處罰例外,若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言論,就算內容偏激而有誹謗與侮辱疑慮,也不處罰。
 
吉律覺得P小姐的留言著墨在世大運維安問題,屬於可受公評之事,免責的機會比較大。
然而,柯P的留言就比較難說了,到底是單純互罵?還是針對維安問題的相應討論?還是可以解釋為對反年改的批判?
我們只能等P小姐提告,然後看看辯護律師與法官會怎麼主張與認定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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